茶钱:(1) [payment for tea in a teahouse]∶在茶馆喝茶所付的钱(2) [tip]∶指小费。在茶馆饮茶按定价付的钱。《说郛》卷六八引 宋 灌圃耐得翁 《古杭梦游录》:大茶坊张挂名人书画但将此为由,多下茶钱也。《儒林外史》第二六回:当下付了茶钱,出门来,彼此散了。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七九回:于是给过茶钱,下楼去了。 在浙江的一些地方,茶钱还有另一层意思,那就是婚礼上婆家人给倒茶的新娘子以贺礼现金。中国是礼义之邦,自古对礼仪有着相当完备、科学的规矩制度,以婚丧随礼而论,过去都是由专人登记造册,主家日后会在同样的机会相应地给予同等回赠。依我拙见,这是一种很有人情味的民间金融互助行为,因为婚丧对任何家庭来说都是大事,组建一个新家庭固然需要开支,而重视孝道、慎终厚葬的民风使丧事的代价更高,即使是在强制火葬的今天,一个人的辞世也意味着家庭在经济收入上的损失,所以,亲戚朋友的帮助援助是很有必要的,可惜金融史专家似乎未认识到这个课题。
到了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文革后,各种传统的礼仪与规矩被当成四旧破得一塌糊涂,只遗存下来皮毛与片段,割裂了因果关系。红白喜事随礼还是照旧,可是不白受人好处、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古训却被抛到了一边,于是,大办红白喜事几乎成为无偿集资的借口,尤其是拥有权势者大受其益,主事者只知笑纳份子钱,至于登记造册以备回礼,几乎无人考虑。这种有去无回的风气,很长时间被漫画杂文所讽刺批评,成为国人极为头疼的陋俗其实俗何尝陋!如果每个人都恪守礼尚往来、投桃报李的原则,随礼也就不再是什么负担,而只是原始萌芽状态的互助保险而已。
茶钱还有一层意思,与京戏密切相关。据京剧学泰斗、梅兰芳恩师、吾乡齐如山先生的回忆录所说,民国前几百年间,北京没一处叫戏园的,皆名茶园,盖因当初只是饮茶聚人,随带着听听唱,因此客人花的是茶资而不是买戏票。换句话说,唱戏的是以提供娱乐消遣以与茶园分账。因此,到他离开北京逃往台湾时戏班子也仍然说是茶钱,没有戏价这个词。三十年河东,三十年河西。发展到后来,在剧院里,茶又成为听戏时的配套服务,完全倒过来了地位。在护国寺的梅兰芳纪念馆,陈列的有民国三四十年代上海的戏单,每张上除了名角与剧目以外,最引人注目的就是手巾与茶资,头等票的价码一般三元,而香茗每壶大致二三角不等,显然,此时茶与戏已经开始分开计费。
京剧是艺术,却长期作为饮茶的衍生服务而存在,如此说来,若写京剧史则不可不言及茶文化,否则难得会通。进一步讲,中国的诗文书画的研究与创作,离开了茶文化的背景,又何尝能通呢?难怪赵州和尚对前来求教的人都一律开示以吃茶去了。